💡 老炮直言:
兄弟,我在工地干了二十年,什么妖蛾子没见过?但这次临沂和威海接连曝光的那几起案子,味道完全不一样——上面那根弦,开始往死里紧了。
就在上周,临沂市住建局刚公布了2026年第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。
临沭县某项目的建设单位因为肢解发包,直接被拎出来公开处刑。
同一天,山东第7期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例也挂网了,5起全是串通投标,有人已经进去了。
你品,你细品——这跟上个月住建部60号令落地,是一根绳上的蚂蚱。
一、 以前的坑,现在填上了吗?
前些年干EPC,说白了就是“总包当二道贩子”。
中标以后把设计甩给一家,施工甩给一家,自己就派个老头在门口看大门。
这叫啥?以包代管——说白了就是拿管理费不干管理活。
出了问题谁背锅?总包两手一摊:那是分包干的,跟我没关系。
但现在你再试试看?住建部60号令6月1号刚落地,加上各地密集通报的案例,风向彻底变了。
墙皮一碰就掉,总包说“跟我无关”——法院笑了
说个我隔壁标段项目经理遇到的糟心事。前两年南方某医院改造项目,总包单位跟分包签了个”物资购销合同”,把外墙涂料工程连工带料全包出去了,连吊篮设备都算在里面。后来外墙大面积空鼓脱落,业主一查——分包连安全生产许可证都没有。总包负责人还嘴硬:我跟他是买卖关系,不是分包。你猜怎么着?根据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,这叫”以采购名义搞违法分包”,罚单直接拍脸上。
根据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要求:不管你合同上写的是”购销”还是”委托”,只要实际干的活儿是包工包料、有施工内容的,统统按分包来认定。没资质、没认可、没备案——对不起,违法分包坐实了,罚款外加信用惩戒一条龙。
二、 以后这活儿该怎么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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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第一步:EPC合同别光想着省钱,把管理条款写死总包单位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对设计、采购、施工的全过程管控责任。以前那种”甩手掌柜”的条款,现在就是给自己埋雷。60号令和地方通报的案例都说明一个道理:你签了字,你就得管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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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第二步:分包队伍的资质和合同,翻个底朝天也要查清楚别信什么”老朋友””长期合作”之类的鬼话。临沂通报的那几起案子,哪个不是因为资质挂靠、无证施工被揪出来的?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、资质证书、人员社保——这些硬杠杠,缺一个都不能放行。
说到底,工程这个行当,以前靠的是关系、是人情、是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。
但从今年6月开始,靠的是合同、是资质、是白纸黑字。
标准就是命,这话一点都不夸张。
— 工程无小事,且干且珍惜 —
❓ 相关常见问题 (FAQ)
Q1:EPC总包把工程全部分包出去,自己只派个安全员,这算以包代管吗?
A1:算,而且风险极高。只要总包未对项目实施实质性管理——比如不审图纸、不控质量、不盯进度——仅靠一两个人”挂名”在现场,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为”以包代管”,依据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转包条款进行处罚。
Q2:跟分包签”物资采购合同”能绕过违法分包认定吗?
A2:绝对绕不过去。海口刚通报的案例就是典型:总包以”物资购销”名义把外墙涂料工程包出去,被认定为变相违法分包。主管部门看的是实质——包工包料就是施工分包,不管你合同上写什么名头。
Q3:住建部60号令2026年6月1日施行,对EPC项目影响大吗?
A3:非常大。60号令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做了全面升级,EPC总包必须对现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负总责。以前”分包找人、总包不问”的日子彻底结束了,查到无证上岗,总包第一个挨板子。
免责声明:本文涉及的工程案例均为基于行业普遍现象的文学化情景演绎,仅供同行交流与警示,不指代任何现实中的具体企业、项目或个人。相关规范请以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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